湖南省农业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农业政策)

  • 时间:2024-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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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1、二)《湖南省经纪人管理办法》; (三)《湖南省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四)《湖南省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修改下列省人民政府规章 (一)对《湖南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作出修改。 将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第一款中的“缴费数额”修改为“缴费费率”。

2、一)对《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作出修改。将第二十条修改为:“ 规范性文件应当于统一公布之日起30日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法律、法规、规章、上位规范性文件执行,或者不利于保障国家安全、公共利益的,应当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省人民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17年9月18日省人民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4、《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2001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02年2月19日省人民政府第14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

条例涵盖的范围广泛,适用于本省内外所有外来物种的引入、监测和防治活动。这些物种指的是未经自然选择而在本省无生存记录,来自境外或省外的动植物及微生物等。在管理策略上,坚持审慎引入、严密监控、防治结合以及公众参与的原则,确保每个环节的严谨与透明。

湖南省外来物种的防治工作在第四章中得到了详细的规划。县级以上政府承担重要责任,他们需根据本地区外来物种的威胁程度,确定防治的重点种类和区域,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防治设施、专业队伍和物资储备建设。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二章规定了对外来物种的分类和引入管理。第八条强调实行分类管理制度,将外来物种分为三类:一类是可能造成危害的物种,二类是不确定是否危害的物种,三类是无害的物种。省农业、林业、卫生等部门根据国家名录和本省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并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对外来物种进行分类公布。

湖南省外来物种的监督管理在第五章中得到了详尽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涉及农业、林业和卫生等领域的行政部门承担着重要的职责。首先,他们致力于强化对外来物种的管控,通过《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遵循引入、监测和防治外来物种的操作规程,确保其合规进行。

湖南省外来物种管理条例第六章主要规定了违反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下是相关条款的内容:首先,对于违反条例引入或生产经营一类、二类外来物种的行为(条款三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农业、林业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进行处罚。

湖南省植物园条例

湖南省植物园条例旨在规范和加强植物园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推动资源节约和环保社会建设。本条例适用于湖南省行政区域内的相关活动,定义的植物园是集植物保育、科研、教育和开发于一体的园地,旨在保护活植物资源。

第一条 为了加强植物园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根据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植物园的规划、建设、保护、管理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以公告第76号的形式,向公众传达了一个重要的信息。该公告宣布了《湖南省植物园条例》的诞生和实施细节。这部条例是在2012年9月27日,经由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猎捕野生动物没有猎获物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野生动植物资源具有很高的价值,它不仅为人类提供许多生产和生活资料,提供科学研究的依据和培育新品种的种源,而且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南省植物园条例》。2012年9月27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湖南省植物园条例》,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湖南省森林植物园内建有湖南省最早、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植物组培中心;建有全世界最大的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黄腹角雉种群繁殖基地,有黄腹角雉种群百余只。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

1、现将《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行政审批项目下放管理层级的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其中: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31项,调整的行政审批项目85项(合并同类事项的84项,下放管理层级的1项),公布保留的行政许可项目627项。

3、常德市体育局进行了一系列职责调整,以更好地服务社会和公众。首先,原由市人民政府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已正式生效,不再执行。